时间:2025-07-20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孩子没了,医院赔了88.8万元,律师拿走了55万元。最近,多家媒体报道了一起当事人投诉被骗的案例。报道称,广东一男婴在医院离世后,家长聘请律师起诉医院,打完官司后,律师邓某拿走了55万元代理费。家长认为上当了,于是向律协投诉,然而广州律协立案一年却未见实质进展。 7月17日晚,广州律协对此事件进行通报,称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。
对此,当事律师邓某回应称,认为自己行事问心无愧。在他看来,家长韦先生投诉是一种事后反悔且不道德的行为,是“见钱眼开”“不知感恩”。邓某强调本案是协议收费并非风险代理,案件起初没有收费,本应给次责赔偿,是他们通过努力让韦先生获得了主责赔偿。案件处理差不多了,双方签订了正式协议,确定了55.5万元的律师费,结果后来韦先生反悔了。
在律师邓某眼中,他的专业水平高,当事人这个钱不仅付得值,还要对他感恩戴德。从一个方面讲,律师提供专业服务,当事人按约定付费用,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契约关系。邓某之所以反复强调此案非风险代理,就是因为风险代理有明确的法定上限,说明他已经把显见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合理规避。但是他忽视了一点,就是订立合同的公平性。在专业律师面前,他的当事人韦先生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外乡人,信息绝对不对称。官司打完了,当事人却反悔了。这种反悔并不是违背契约精神,而是事后对不公平的纠错。公众为什么普遍支持当事人,说明此案的收费,确实突破了普通人心目中的公平标准。道理很简单,当事人失去孩子,身心受到巨大创伤,而作为代理律师,轻轻松松就拿走了赔偿金的六成,换作谁能想得通?究竟是谁“见钱眼开”?答案一目了然。法律服务的价值在于公平正义,而非利用专业优势牟取暴利。律协既是保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娘家人,也是规范律师执业道德的守护者。收费高低不能成为信息不对称的定价,更不是在弱者的伤口上撒盐。